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关处室 > 疾病预防控制处 > 内容展示

疾病预防控制处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承办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动员组织群众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组织开展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评审工作;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组织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