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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出生证明遗失了,还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姓名:黎海东
内容: 本人是1991年出生于广西梧州市,是一名独生子,由于父母都是农民,缺乏知识,在我出生至今都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在经历20多年的洗礼,出生证明已遗失,今有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还可以办理吗?
提问时间:2017-12-17 21:55:34
回复: 根据您讲述的情况,《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是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夫妻的。根据201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本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有关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您父母是否符合条件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具体向您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和申办。
回复时间:2017-12-20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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