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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妇幼:顺利通过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评审

发布日期:2017-12-28 17:10:40    点击:
    来源: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12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申报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进行现场论证,从临床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及教学实施等方面对医院进行了全面评审,专家组最终评定医院达到A级教学医院标准。

此次评审专家组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处长吴才林和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李辉善担任领队,8名资深临床教学管理专家,对照评审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师生、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评审。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琳珊亲临现场指导,为妇幼鼓劲、加油。

在评审汇报会上,专家组听取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朱茂灵对医院创建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工作的汇报,朱院长认为,通过规范化的建设,医院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初显成效,并强化了医院内涵建设,对医院培养医学教育师资,培育临床医学人才,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规范医疗行为,推动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随后,专家组分头查看了申报支撑材料,深入各临床教研室、示教室、诊疗室、图书馆、阅览室、电教网络多媒体教学设施、学生宿舍、食堂,确认医院教学软硬件条件;查看医院的教学管理体系、岗位职责、教学计划及制度执行情况;对临床科室的教学查房、临床操作等教学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对照评审标准逐项记录、打分。

现场评审结束后,专家组进行集中反馈。专家组对医院为申报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所做的努力给予了充分地肯定;同时,专家组对医院临床教学管理架构、教学规划、教学实施等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达到A级教学医院评审标准要求,顺利通过现场评审。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李辉善认为: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举全院之力着力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给力教学实施,达到了广西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考核指标要求,通过创建教学医院,医院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医疗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提高;希望高等医学院校和医院加强交流合作,真正做到医教协同,共同为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医学人才做出更大贡献。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潘小炎处长认为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医教协同的理念跟上了时代形式,医学人才培养离不开医院,教学相长,医、教、研融合发展是趋势;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师资队伍建设对学科建设、科研学术支撑起至关重要作用;教学医院的临床医师既要成为一名医德高尚的医师,更要成为一名师德高尚的老师;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要为医学人才的临床教学培养做出应有的贡献;最后她以一句“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勉励医院要进一步更新教学理念、增强教学意识,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促进医、教、研工作三驱联动,融合发展。

朱茂灵作了表态发言,对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表示将尽快结合医院实际,以深化教学医院内涵为抓手,积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教学理念上、教学管理上、带教水平上、科研创新上、硬件建设上、人才培养上尽快跟上区内先进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的步伐,通过教学医院这个新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医院培养未来医学人才和服务临床的能力。

据悉,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将以本次教学医院评审通过为新的起点,加强各学科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临床教学师资队伍水平,建立院校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资源和医疗服务资源,将医院打造成为一所高水平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全面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覃頔)